学生管理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困难生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为保证我院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新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07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新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系辅导员处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系辅导员根据其材料和家庭实际情况,指导学生(学生家长)妥善选择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处理办法,申请缓缴或者通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缴纳,填写《绿色通道申请审批单》的相关内容。

学生持《绿色通道申请审批单》到财务审计处在报到现场设立的收费处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3.学生持财务审计处认证的《绿色通道申请审批单》到所在系、班办理入学手续。《绿色通道申请审批单》交回系资助辅导员留存,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在新生入学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咨询台,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入学手续、解答生源地助学贷款等相关问题。

5.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处(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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