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系级学生工作
综合考评办法
(2016年修订)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工作水平,贯彻“校为主导、系为主体、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方针,充分调动各系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内在规律,引导学生工作向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依据《山东商务职业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山东商务职业学院院系两级管理系工作考核办法》和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二、考评组织与领导
1.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学生工作主管部门和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学院系级学生工作考评领导小组。
2.系级学生工作综合考评为每学年考评一次。每年九月份,学生工作处安排各系进行述职,汇报一年来的学生工作。同时对各系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定各系工作得分,确定各系排名,并报院党委。
3.系级学生工作考评小组根据各系学生工作排名和院党委研究结果,评选出25-35%的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同时反馈考评意见,公示考评结果。
4.各系依据《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系级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总结一学年来的学生工作,写出自查报告,上报测评材料,并准备用于交流的PPT文件,时间为10分钟。
5.每年九月份召开全院学生工作会议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三、考评内容与分值计算
1.考评内容。系级学生工作考评内容由“组织体系建设”、 “学生教育管理”、“学生资助工作”、“公寓管理工作”和“共青团工作”共五个部分组成。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学团组织体系建设考评细则》附件2《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考评细则》、附件3《共青团社团工作考评细则》、附件4《资助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2.分值计算。各部分所占比重为:“学团组织体系建设”100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100分,“资助管理工作”100分,“公寓管理工作”100分,“共青团社团工作”100分,满分500分。
3.“公寓管理工作”考核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单独考核,计入总成绩。
四、一票否决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1.学生出现失踪(48小时以上无法正常联系)、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等安全事件的;
2.受到刑事拘留以上处罚或隐匿事故不报经查实的;
3.出现集体性事件,对学院的安全、稳定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系。
五、考评结果的运用
被评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系,按有关标准进行奖励。
1.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各种奖(助)学金,根据各系人数与各系年度学生工作排名,按比例分配,并适当向年度考评先进系倾斜。
2.院级及以上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额根据各系人数与各系年度学生工作排名,按比例分配,并适当向年度考评先进系倾斜。
3.学院派出的学习、培训、进修等优先考虑年度考评先进系。
六、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可以依据本办法评选“公寓工作先进系”、“学生资助工作先进系”等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并进行一定精神与物质奖励。院级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选条件,参照附件3中“共青团社团工作”成绩进行评选。
七、有关要求及说明
l.各系学生工作的建设和发展应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系级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办法》为基础,鼓励各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各系要严肃认真地做好自评工作,注意各种原始资料的积累,实事求是地反映本系学生工作的全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办事,如在考评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给予考评不合格处理并通报全院。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附件:1.学团组织体系建设考评细则
2.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3.共青团社团工作考评细则
4.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二○一六年十月
学团组织体系建设考评细则
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考核 指标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检查评议标准 |
检查方法 |
得分理由(简要列举,并附书面材料) |
得分 |
备注 |
学 生 管 理 (100分) |
学风建设(20分) |
加强学风教育,杜绝学生考试作弊现象。 |
6分 |
根据本学年学生作弊情况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会计系有意见希望按照人均计算 |
根据教务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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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按时上课、上晚自习、遵守课堂纪律,无迟到旷课现象。 |
10分 |
学习部每天考核,学年末取平均成绩 |
学生处(团委)抽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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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组织2次以上学习经验交流会、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等活动。 |
4分 |
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看材料、根据学生处(团委)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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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安全教育(16分) |
积极参与或举办形势与安全教育报告会、讲座,每学年不得少于2次。 |
4分 |
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根据学生处(团委)大型活动审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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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生入学教育,教育活动有计划、有特色、有总结。 |
6分 |
无教育活动不得分。 |
根据各系组织活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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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日常和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有计划、有特色、有总结。 |
6分 |
无教育活动者,本项不得分;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
根据各系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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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4分) |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促进学生发展的讲座、咨询、辅导及实践活动,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能全面掌握,并能及时采取帮助、指导措施。 |
4分 |
对学生心理问题掌握不及时或因学生心理问题出现事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
根据各系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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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环境与卫生(10分) |
及时高效清理所属教室、校园卫生区的卫生,教室和校园环境整洁。 |
10分 |
劳卫部每天考核,学年末取平均成绩 |
根据学生处(团委)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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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操管理(10分) |
学生按时参加早操,早操规范有序,早操效果良好。 |
10分 |
体育部每天考核,学年末取平均成绩 |
根据学生处(团委)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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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行为文明(20分) |
安全意识高。包括教室长明灯、门窗关锁、校园秩序等。 |
10分 |
安保部每天考核,学年末取平均成绩 |
根据学生处(团委)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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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行为文明规范。包括学生就餐、集会、文明礼貌等 |
10分 |
自律部、生活部每天考核,学年末取平均成绩 |
根据学生处(团委)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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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管理 (10分) |
对各系评优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
10分 |
评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无学生投诉,凡因学生对评优工作举报并核实者不得分。 |
根据学生处(团委)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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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务性管理(10分) |
积极完成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事务性工作,按时参加有关会议。 |
10分 |
不按时完成分配工作或未达到工作要求的每次扣0.5分;对所分配的工作没有执行的,每次扣1分,旷会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
根据学生处(团委)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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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社团工作考评细则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检查评议标准 |
检查方法 |
宣传与阵地建设(11分) |
建有1个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德育基地并依托基地经常性开展活动。 |
2分 |
每挂牌一个基地得1分,活动开展效果好得1分。去掉5分,分到其他考核 |
挂牌及活动资料 |
按时更换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等内容。 |
9分 |
一个项目3分 |
学生处(团委)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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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活动(69分) |
团课 |
12分 |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起到学生组织的积极带头作用,响应学院号召,积极举办丰富多彩的团课活动。及时上交计划,认真完成活动内容。1、认真上交计划,3分。2、活动参与人数多。3分3、活动秩序、气氛良好,3分。4、及时、认真上交总结,3分。 |
根据学生处(团委)记录 |
重视提高参与活动的质量。 |
7分 |
在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艺术节等全校性校园文化活动或校运动会等学生处(团委)参与评审的重大活动中,获得“优秀组织单位”称号的,每次得2分;学生获奖第一名得0.4分/人、第二名得0.3分/人、第三名得0.2分/人,优秀奖得0.1分/人。最高为5分。 |
根据学生处(团委)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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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组织开展4次以上活动效果好,参与人数超过学生数的50%以上的文体活动。 |
8分 |
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加4分 |
根据学生处(团委)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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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重视社团管理、学期内无重大恶劣影响性事件发生 |
13分 |
1、每学期各系分管社团完成两次活动,未完成学期内规定、未按活动要求执行的扣2分。2、对学校声誉和安全造成损害和威胁的,根据影响程度减分。3分。3、每月定期参加社团大会、积极举办社团活动,服从学校给予意见指导管理 3分。4、社团外出活动有指导老师带队,审批手续规范 3分。5、社团校内活动规范,如涉及到上课请假须经分管导员和学管主任同意签字 2分。 |
根据学生处(团委)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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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义工、青年志愿者管理 |
11分 |
1、各系开展义工活动情况以及会员招募管理工作 1分 。2、各系义工站定期参加义工会议汇报工作 1分。3、各系义工外出爱心服务活动安全规范管理工作(参照社团外出管理规定执行)3分。4、义工、青年志愿者相关的其他工作 2分。5、媒体报道,其中县市级、省级、国家媒体报道1次分别得1、2、3分,最高得4分 |
根据学生处(团委)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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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有策划、有总结,按时报送活动图片资料,及时归档。 |
8分 |
报送材料不完整、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根据学生处(团委)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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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省、市、学院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取得成果 |
10分 |
各系部积极组织参与得5分,被评为省级奖项的根据奖项分别由高到低加6-3分;其中被评为市级奖项的根据奖项分别由高到低加4-1分;其中被评为院级奖项的根据奖项分别由高到低加1.5-0.5分,最高为10分 |
根据学生处(团委)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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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10分) |
重视社会实践活动组织。 |
5分 |
被评为校级优秀组织单位或被评为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得2分。省级重点团队加3分。 |
根据学生处(团委)记录 |
社会实践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
5分 |
其中县市级、省级、国家媒体报道1次分别得1、2、3分,最高得5分。 |
媒体报道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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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配合(10分) |
积极完成日常工作和一些临时性工作 |
10分 |
按时参加工作会议、报送各种数据材料、积极参加团委举办的各项活动等。 |
根据学生处(团委)记录 |
附件4: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编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评标准 |
考评方法 |
指标 分值 |
自评 得分 |
备 注 |
一 |
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8分) |
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2分) |
成立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专题会议1次以上,领导重视程度高,计1分;指定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计1分。 |
查阅材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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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6分) |
系根据院文件分别制定了以下管理规定或实施办法的细则并在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②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计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 |
查看文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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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制定自主设立的奖助补资助项目的具体管理办法,并在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3分。 |
查看文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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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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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13分) |
建立三级认定组织(2分) |
①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系辅导员室具体负责和管理本系的认定工作。②年级成立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年级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③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各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交资助中心备案。根据工作质量,计1-2分。 |
查看工作记录,访谈师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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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工作程序(10分) |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综合表现评议表”及相关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地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及困难档次,班内公示三天。根据工作质量,计1-2分。 |
同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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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认定工作组统筹审核调整各班级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并公示三天,合理处理师生提出的异议。根据工作质量,计1-3分。 |
同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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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审查各年级的认定资格及困难档次,报院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根据工作质量,计1-2分。 |
同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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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或辅导员每学期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做出处理和调整,其中利用寒、暑假开展困难生家访核实困难情况不少于在册困难生人数1%。根据工作质量,计1-3分。 |
查看信息档案、家访资料、核实复查材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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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息档案(1分) |
根据审批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逐一建立信息档案,并根据复查、核实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根据工作质量,计0.5-1分。 |
查看信息档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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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和管理(14分) |
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8分) |
严格执行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的具体评审办法,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效果好,计8分。经查实其中有一项未按规定评审的,计0分。 |
查看工作记录,访谈师生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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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困难补贴的评审工作(3分) |
严格执行各项临时困难补贴的具体评审办法,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效果好,计3分。经查实其中有一项未按规定评审的,计0分。 |
同上 |
3 |
|
|
||
奖助补的发放和管理(3分) |
按规定标准发放各类奖助补资金;各班没有截留、挤占、挪用、降低标准等情况,计3分。经查实未按规定发放和管理使用的,计0分。 |
查看账目,访谈师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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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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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20分) |
贷前管理(6分) |
在院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认真审查贷款资格,确保应贷尽贷,并按照困难状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保证申贷质量,分数=2分*获贷人数/申贷人数。 |
查看贷款明细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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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辅导员熟悉贷款工作业务,指导学生使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线服务和支付宝,根据工作质量,计1-2分。 |
查看工作记录、资料,访谈学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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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组织学生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电子合同回执确认工作,根据工作质量,计1-2分。 |
查看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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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后管理(14分) |
建立贷款学生档案,建立QQ群、微信群等与贷款毕业生有效联系的机制,能够及时取得本系贷款学生的信息等相关情况,根据工作质量,计0.5-1分。 |
查看档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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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贷款学生专项诚信贷款、按时还款教育活动,在学生贷款前、新生入学后、贷款学生毕业前会同银行等宣传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有关金融信贷知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资助管理中心。开展效果好1次加1分,最多5分。 |
查看记录资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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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完成贷款学生毕业确认、诚信还款签约工作,有效组织贷款毕业生按时还款付息教育活动,确保无逾期违约者。未如期完成者,酌情扣1-3分。 |
查看记录资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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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通过有效联系机制向贷款毕业生提示、提醒还款日期;还贷履约率为100%的,计5分,逾期1人扣1分,扣完为止。 |
查看贷款系统和记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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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应主动向逾期学生催还贷款。催缴未果1人扣1分。(这是扣分项目,即逾期催缴未果,将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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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应征入伍学生的资助工作)(5分) |
材料审核与上报(4分) |
按规定组织完成服兵役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生及退役士兵的学费资助的材料申报,认真审查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根据工作质量,计1-4分。 |
查阅材料和记录。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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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代偿实施(1分) |
在规定时间内按政策规定代替贷款学生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并将偿还凭据交寄学生或其家长,根据工作质量,计0.5-1分。 |
查阅汇款凭证、记录。 |
1 |
|
|
||
六 |
勤工助学及绿色通道工作(6分) |
勤工助学(4分) |
认真选拔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明确法律责任,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工作质量,计0.5-1分。 |
查看资料,访谈学生 |
1 |
|
|
协助用工单位加强勤工助学学生教育管理,根据工作质量,计1-3分。 |
访谈用工单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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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通道(2分) |
保障困难学生按绿色通道程序规范入学,认真组织相关工作,根据工作质量,计1-2分。 |
查看资料 |
2 |
|
|
||
七 |
教育培训及其他(7分) |
促进困难生全面发展,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
为促进本系困难生全面发展,自主开展科技创新、创新创业、职业技能、心理辅导等培训教育活动,参与人数多效果好开展1次计1分,最多加5分。 |
查看记录资料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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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学院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创新创业、职业技能、心理辅导等培训教育活动,根据工作质量,计1-2分 |
查看记录资料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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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资助经费筹措(8分 |
设立资助项目(3分) |
积极争取社会团体、企业、爱心人士等设立奖助学金或者实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1项加1分,最多加3分。 |
查看账目资料 |
3 |
|
提交执行了的管理办法 |
筹措资金额度(5分) |
各系争取社会资金和实物(折合资金)生均达到学院生均金额以上的,计5分,低于生均金额的得分=5×(系生均金额/学院生均金额)。 |
查看账目资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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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各项发放的明细 |
||
九 |
政策宣传与育人教育(7分) |
政策宣传与育人教育(7分) |
大力宣传资助政策,把资助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开展自立自强、自助互助、诚信感恩等教育,参与面广活动效果好举办1次计1分,最多计5分;建立困难生诚信档案,加强监督,根据工作质量,计1-2分。 |
查阅有关资料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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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资助报表、信息报送及信访工作(12分) |
资助材料报送(10分) |
按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和材料,学生账户无差错,计10分。迟报或错报一次扣1分。 |
查阅相关记录材料 |
10 |
|
|
信访工作(2分) |
建立信访档案,及时、合理处理来信来访问题、按时办理上级转来的资助问题的领导批办件,计2分;无上级信访问题反馈(或反映问题不实),计2分。 |
查看系院办理记录 结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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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特别加分 (10分) |
资助工作有创新 |
在政策范围内,开创性地开展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取得明显成效,被资助中心认可或宣传;上报院资助中心新闻材料质量高,被省资助中心网站选用,1次加1分,最多5分。 |
查阅资料、记录 |
5 |
|
|
配合上级工作 |
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抽调参加上级工作,配合调研等,加1-2分。 |
同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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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理论研究 |
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1篇计0.5分,最多加2分;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加1分。 |
查阅资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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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论文名称,验原件 |
||
全部得分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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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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