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卫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教学育人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卫生工作是学校各处室、系部的工作职责,各部门一把手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学院卫生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并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教育广大师生遵守学院卫生制度,增强卫生意识,爱护校内卫生设施,积极参与学院各项卫生活动。
二、学院卫生清扫工作由保洁公司和师生共同承担。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实训中心、食堂餐厅、图书馆等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工作由保洁公司负责。校园大环境卫生、教室内卫生、学生公寓室内卫生清扫工作由各系学生负责。教职工办公室内的卫生清扫工作由教职工负责。
三、爱国卫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是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机构。爱卫会由分管副院长任主任,爱卫会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处分管卫生工作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在爱卫会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爱卫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学院爱卫会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卫生工作制度。
(二)检查、督促学院各部门做好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制定学院卫生工作计划与各项工作标准,开展检查评比活动及效果评价。
(四)组织动员全院师生参加各项爱国卫生活动。
(五)负责学院大环境卫生区域的划分工作。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七)表彰、奖励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学院爱卫会工作实行成员部门分工负责制
(一)学院大环境卫生清扫由各系负责,责任人是各系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主任,督导检查工作由学生处和总务处负责。
(二)运动场(含球场和健身场地)卫生督导检查由基础教学部负责。
(三)办公楼卫生督导检查由办公室负责。
(四)教学楼卫生督导检查由教务处负责。
(五)实训中心卫生督导检查由实训中心负责。
(六)图书馆卫生督导检查由图书馆负责。
(七)学生公寓楼卫生督导检查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
(八)食堂餐厅的卫生(含食品卫生、饮食安全)督导检查由饮食服务中心负责。
(九)学院的卫生防疫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由卫生所负责。
六、学院实行以下卫生工作制度
(一)每年三月为学校“爱国卫生月”。
(二)每月开展一次全校性卫生检查,考评成绩纳入年度考核。
七、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