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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倡议书

2021年07月07日 15:17      浏览量:    返回:通知公告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现代化烟台,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升城市品位、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实事,也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

  “城市是我家,创建靠大家”,作为新时代的教育工作者和大学生,我们要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带动影响身边的人、推动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此倡议全校师生员工:

  1.积极参与从我做起。大力支持烟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熟悉知晓创建标准,以高度的责任心参与做好文明创建工作。

  2.文明养成从我做起。遵守和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城市街道、校园、宿舍及家属区环境整洁和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贴乱画,不乱扔乱倒,不私搭乱建,不占用公共空间种菜,爱护公共设施。

  3.摈弃陋习从我做起。倡导文明风尚,自觉革除陋习,注重个人文明礼仪,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意堆放杂物,主动维护绿色、文明、和谐、美丽生活环境。

  4.团结友善从我做起。做到文明礼貌、友善仁爱,与同学、同事及邻里之间互敬互爱、互相帮助,互相鼓励、共同进步,相互理解、融洽和谐。

  5.文明出行从我做起。做到文明使用共享单车,不载人、按序停车、不乱停乱放,自觉遵守城市公共场所和校园、家属区等车辆管理规范,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争做高素质文明出行人。

  6.志愿服务从我做起。积极参与政府、学校组织的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争做文明志愿者,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广大师生员工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努力争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员和践行者,积极营造全员参与、齐力共建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树立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市民、展示文明形象、点亮文明之光!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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