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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实行注册入学招生

2016年09月14日 11:06      浏览量:    返回:招生快讯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17号)》要求,2016年我校将实行注册入学招生,有关注册入学招生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注册入学考生条件

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注册入学最低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如果考生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均未被录取,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申请注册入学。注册入学申请资格线根据注册入学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与注册入学计划同时公布。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科类,选择对应的学校和专业进行注册申请。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已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中的一类或两类录取,不能参加注册入学申请。

考生可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最多申请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二、注册入学程序

考生申请注册入学,须凭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wsbm.sdzk.cn.

三、注册入学时间安排

(一)第一轮

1.公布缺额计划:9月14日8∶00前;

2.考生申请:9月14日9∶00—12∶00;

3.数据整理:9月14日17∶00前;

4.高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18日9∶00—17∶00。

(二)第二轮

1.公布缺额计划:9月20日8∶00前;

2.考生申请:9月20日9∶00—12∶00;

3.数据整理:9月20日17∶00前;

4.高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21日9∶00—17∶00。

(三)第三轮

1.公布缺额计划:9月23日8∶00前;

2.考生申请:9月23日9∶00—12∶00;

3.数据整理:9月23日17∶00前;

4.高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24日9∶00—14∶00。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且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二轮申请,依此类推共进行三轮。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高校。

四、录取规则

对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根据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我校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并负责招生情况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五、注册入学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与实际入学报到学生数的差额确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将于9月11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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