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章是党内的“宪法”。
党章是党内法规的一种,但却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可以说是党内的“宪法”,其他党内法规,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等都是根据党章制定的。其他党内法规都是党章所确立的内容与原则的具体化,都是党章的衍生或补充,不得与党章相冲突。通过党内立规,以党章为基础,牢固树立党章权威,并构建一套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大力推行党内法治,才能真正将党章运作起来,维护党章权威。
2.党章是党内的“行为规范”
党内有大量的人与人的关系问题,有复杂的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问题,就如整个社会需要确立法律规范一样,在党的内部,为了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也需要确定一种适用于所有党员的行为规范,以指导和约束党员的行为。党章规定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设定了基本行为模式。列宁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党章又何尝不是写着党员权利的纸呢。中国共产党拥有8000多万党员,如此庞大的组织,如何保持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是一个重大课题。党章规定的权利义务,所确立的基本行为规范,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3.党章是党内的“组织法”
党章是党内的“组织法”,系统规定了党的组织制度与活动原则、中央与地方党组织结构、权力与任务。无论党的各级组织的权力大小,级别高低,都遵循着统一的活动原则,即民主集中制,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制度的根本依据,是处理党内关系的最高准则。从严治党就是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同级之间,党员之间的关系,不断深化党内民主,营造出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