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入党阶段
(1)你要年满18周岁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认可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去哪里申请?你可以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以向居住地党组组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组织找你谈话
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会主动与你联系,找你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了解你的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向你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对你加强教育引导。
2.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3)入党积极分子就是你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后,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认为你满足被培养的条件,可以吸收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
(4)上级还要再把关
上级党委备案,备案的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主要是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5)正式党员来到你身边
1-2名正式党员来到你身边,向你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你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第一次参加组织生活,好激动
吸收你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目的是使你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这个阶段,党支部每半年对你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
3.发展对象阶段
(7)定了!你是发展对象
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你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后,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8)向上级党委报备
确定你为发展对象后,要把这一决定报送上级党委,上级党委在认真审查,提出意见,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9)你们又见面了!
这是确定你的入党介绍人的神圣阶段,一般是前面你见过的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阶段的2名正式党员,当然,也可由党组织另外指定其他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义务。
(10)这一关过不了,是不能入党的
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核你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采用的方法有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当征求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11)参加一次集中大培训
你要参加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的较大规模的党员发展对象的一次集中培训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4.预备党员第一阶段:接收
(12)征求群众和党员意见
支部委员会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
(13)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15)成为预备党员的光荣时刻
召开支部大会,会上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最后,参会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这是你是否成为预备党员的关键时刻。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在党委审批前,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将找你谈话,对你作进一步了解,提高你对党的认识。同时,谈话人会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
上级党委对你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批,集体讨论和表决。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预备党员第二阶段:教育考察和转正
(19)恭喜你,加入组织了!
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0)入党宣誓
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预备党员宣誓、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21)继续教育考察1年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预备期为1年。
(22)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期满,书面提出申请。
(23)成为正式党员
支部大会讨论,参照前面15条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进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4)上级党委审批
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5)欢迎你,党员同志
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归档。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