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实现对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共青团社团、公寓管理、就业指导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学生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和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辅导员队伍实行学校和系“双重领导”体制,学校党委统一规划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培训、业务管理和考核奖惩,配合各系共同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工作。各系党(总)支部对所辖的辅导员班主任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各系依据班级情况聘任班主任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在学生处的指导协助下,做好本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条 辅导员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负责选聘。班主任一般由本系本专业现有教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担任,也可在全校教职工中择优选聘。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力求保持稳定,原则应和学制同步,任满一届。
第三条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例会。全校辅导员例会(专题培训会)原则每月一次,各系每周召集一次辅导员工作会议,每月召集二至四次班主任工作会议。辅导员班主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议。班主任每周召开一次班级例会或主题班会,传达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的精神,布置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日志。工作日志是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重
要内容与环节,特别是对于一些重要事件要记明地点、时间、事件经过。
学生处、系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日志。
第五条 辅导员班主任手机号码要向所管理的学生公开,并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要积极做好所负责学生QQ群、微信群等建立工作,畅通与学生沟通渠道。
第六条 班主任工作职责。班主任是学生班级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资助管理工作、共青团社团工作、公寓管理工作、就业指导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班级工作,是班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一)认真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对学生经常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进行理想道德、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 对本班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培养学生服从国家需要,热爱本行、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奋学习的良好意识。配合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的生产实习、实验实训、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三)关心本班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抓好早操及业余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的课外活动,组织班级开展健康的文娱活动。了解和把握学生的心理状况,有效地开展心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四)组织本班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和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学生守则。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军训、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增强劳动观念,培养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做好重大活动跟班工作。
(五)认真落实听课制度,与任课教师密切协作,互通情况,统一教育要求,指导学生学习专业知识,促进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六)领导班委会的工作,做好班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指导和帮助学生干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协助校团委、系团总支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协助党组织做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
(七)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奖助学金评定、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工作。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生升留级、休、退、转学等基础工作。对学生违纪处理提出建议。
(八)做好本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做好新生入学初大病上报制定;积极做好大小长假假前、假中和假后安全教育;按照国家要求积极做好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工作;积极做好学生离校实习前、实习中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建档工作。
(九) 做好本班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帮助等工作,负责本班学生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基础性工作。
(十) 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学生的奖惩及学习、生活情况,争取社会和家长的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
(十一) 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注意积累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资料,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工作,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并亲自给学生写出学期或学年的评语,做好班级档案建设。
(十二) 毕业班的班主任要做好毕业生信息沟通、就业指导、优秀毕业生评选以及毕业鉴定和文明离校等工作。
第七条 辅导员工作职责。辅导员工作实行“一岗多责”,即辅导员在校系领导下负责本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资助管理工作、共青团社团工作、公寓管理工作、就业指导工作、国防武装工作和本系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等,同时负责一个年级或是部分班级的学生工作。
(一)负责本系各类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先进班集体评选、学生考勤管理、学生证件管理、学生档案管理、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学生违纪处理和处分文件办理、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处理、新生入学及教育、迎新物质的领取发放与保管、毕业生离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学生安全教育、校园和教室环境卫生、早操管理,负责本系班主任津贴的统计发放工作、有关学生工作方面论文或成果的收集管理,协助班主任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
(二)负责本系困难生认定、困难生数据库的建立更新、慈善爱心卡统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各类奖助学金临时补助的评审工作、中职学生资助的评审工作、勤工助学工作、入伍退伍学生学费补偿资助工作、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社会资助募集工作、爱心教育与感恩教育服务活动工作、绿色通道工作。
(三)负责本系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辅导员每周至少要走访、检查本系一个公寓楼(含公寓楼座周围)中的宿舍,一个月将本系公寓检查、走访一遍。针对公寓内务、物资缺损、违章电器使用、晚归等情况进行教育、管理和整改。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晚休值班老师履行职责情况。监督班主任公寓管理中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督促班主任、各班级及时赔付、缴纳公寓物资款和公寓超量用水水费。班主任例会和学生干部例会时对公寓管理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解读,针对本系的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加强与公寓管理中心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四)系团总支负责本系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档案管理、新团员发展、团员证办理、团费收缴和管理、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评选、组织团课学习、学生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大学生社会实践、升旗管理、共青团与社团活动、学生社团管理、大学生创业、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五)招生就业指导工作。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专职辅导员承担教学任务。专职辅导员承担教学任务周课时原则不超过4节课,超过4节课的要经过学生处和分管院领导批准。
第九条 专职辅导员兼任班主任。专职辅导员可以兼任班主任,但原则不超过2个班,学生总数不超过100人。专职辅导员兼任班主任的其班主任津贴按照学校有关办法执行,所带班级参加正常的班级考核、先进班集体评选,但班主任本人不参与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
第十条 辅导员班主任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工作考评
(一)专项工作考评。学校每年度评选一次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并进行表彰和奖励。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结果作为学校对其个人年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级晋升、外出培训的重要依据。具体考评办法依据《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办法》执行。
(二)年度工作考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辅导员实行单独考核,在按省和学校规定考核优秀指标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辅导员考核优秀的比例。
第十二条 本条例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